香港航空交通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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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航空交通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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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沖繩航線,或香港-那霸航線,乃一條國際客運直航航線,往返香港國際機場及日本沖繩縣那霸機場(Naha Airport),由香港航空香港快運航空營運。

歷史[]

用機[]

此航線混合使用窄、寬體機種運作:

  • 香港航空使用空中巴士A320-200(A320/320)型客機及空中巴士A330-300(A333/333)寬體客機運作;
  • 香港快運航空使用空中巴士A320-200(A320/320)型客機及空中巴士A321(A321/321)型客機運作。

運行航班[]

香港航空[]

香港出發
航班編號
(IATA/ICAO)
機種(IATA/ICAO) 運行日子 香港起飛 那霸抵達
HX658
CRK658
333
A333
每週5班 11:30(HKT 15:00 (JST)
HX682
CRK682
320
A320
每日 07:25(HKT 11:00(JST
由那霸出發
航班編號
(IATA/ICAO)
機種(IATA/ICAO) 運行日子 那霸起飛 香港抵達
HX657
CRK657
333
A333
每週5班 16:00(JST 17:50(HKT)
HX681
CRK681
320
A320
每日 12:00(JST 13:45(HKT
時間備註
  • 上述航班的出發及抵達時間只為表定,實際起飛、降落及飛行時間可因應地面作業、航空交通管制、天氣情況、人手等可變情況作變動。
  • 香港出發的乘客應在起飛前至少1小時30分鐘(90分鐘)抵達機場辦理登機手續。登記櫃位會在預定起飛時間前3小時15分鐘(215分鐘)開啟,並於起飛前60分鐘關閉。登機閘口於起飛時間前40分鐘開放,並於起飛時間前20分鐘關閉。位於香港國際機場的自助登機櫃檯於航班起飛前24小時至55分鐘開放。
  • 沖繩出發的乘客應在起飛前至少120分鐘抵達機場辦理登機手續,登記櫃位會在預定起飛時間前40分鐘關閉。登機閘口於起飛時間前40分鐘開放,並於起飛時間前20分鐘關閉。
  • 旅客可以在航班預定出發時間前48小時(一般旅客)至90分鐘於香港航空網站進行網上預辦登機手續。

香港快運航空[]

香港出發
航班編號
(IATA/ICAO)
機種(IATA/ICAO) 運行日子 香港起飛 那霸抵達
UO820
HKE820
320/21N
A320/A21N
每日 07:25(HKT 10:55 (JST
UO826
HKE826
320/321
A320/A321
15:50 (HKT 19:20(JST
由那霸出發
航班編號
(IATA/ICAO)
機種(IATA/ICAO) 運行日子 那霸起飛 香港抵達
UO821
HKE821
320/21N
A320/A21N
每日 11:55(JST 13:55 (HKT
UO827
HKE827
320/321
A320/A321
20:15(JST 22:15 (HKT))
時間備註
  • 上述航班的出發及抵達時間只為表定,實際起飛、降落及飛行時間可因應地面作業、航空交通管制、天氣情況、人手等可變情況作變動。
  • 香港出發的乘客應在起飛前至少2小時(120分鐘)抵達機場辦理登機手續。登記櫃位會在預定起飛時間前180分鐘開啟,並於起飛前60分鐘關閉。登機閘口於起飛時間前40分鐘開放,並於起飛時間前15分鐘關閉。
  • 沖繩出發的乘客應在起飛前至少120分鐘抵達機場辦理登機手續。登記櫃位會在預定起飛時間前150分鐘開啟,並於起飛前60分鐘關閉。登機閘口於起飛時間前30分鐘關閉。
  • 旅客可以在航班預定出發時間前48小時至起飛75分鐘前於香港快運航空網站進行網上預辦登機手續。
  • 關於辦理登機及出發時間的更多資訊,請參閲香港快運航空網站的「機場櫃檯辦理登機手續」及「網上預辦登機手續」頁面。
時間備註
  • 香港時間(HKT)屬GMT+8時區,而沖繩使用日本標準時間(JST),屬GMT+9時區,比香港早1小時。
  • 現時沖繩並無實施夏令時間制。

旅客搭乘要求[]

行李限制[]

因應日本航空局限制,旅客不可攜帶無線充電式燙髮夾,除非該捲髮器為氣體式,或可採取防護措施的捲髮器。

不同航空公司對此限制規例不一,建議出發前向航空公司查詢相關要求。

香港航空的行李政策
寄艙行李

機票類別、艙等飛行常客計劃而異的寄艙行李件數、重量及體積限制如下(體積以總尺寸長度(長、闊、高之總和)計算):

  • 每一格第一行為重量(如無註明為單一行李重量)
    每一格第二行為最多行李件數
每位乘客寄艙行李件數、重量及體積限制列表
飛行常客計劃
艙等
金鵬俱樂部
金卡/白金卡 銀卡
經濟艙 標準 30kg
2
合共60kg
3
合共50kg
3
超級自在飛 30kg
2
合共60kg
3
合共50kg
3
精選經濟飛 20kg
2
合共50kg
3
合共40kg
3
經濟飛 不適用 合共30kg
2
合共20kg
2
商務艙 40kg
2
合共70kg
3
合共60kg
3

每名不佔座位嬰兒總可攜帶最多2件合共重量10公斤的行李(最終前往塞班島則為1件)。(僅適用於香港航空營運航班之嬰兒機票)

手提行李

每名經濟艙乘客可攜帶1件手提行李,體積不大於45in(22in x 14in x 9in 或 56cm x 36cm x 23cm),重量最多7kg或15lbs。而每名商務艙乘客則可攜帶2件手提行李,體積不大於45in(22in x 14in x 9in 或 56cm x 36cm x 23cm),每件重量最多7kg或15lbs。

除寄艙及手提行李限額外,亦可攜帶1件額外小型物品(如小型手袋、手提電腦公事包、小型背包、相機袋、公事包)登機。

超額行李乘客利用預付超額行李服務,額外攜帶每件符合以下要求的超額寄艙行李:
預付超額行李重量限額
艙等 重量限額
(合計最多2件行李,包括免費行李托運限額)
經濟艙 標準 30kg
超級自在飛 30kg
精選經濟飛 40kg
經濟飛 60kg
商務艙 20kg
備註:行李的總尺寸(長+闊+高)不得超過158cm/62in。


過大行李之收費如下:

  • 如行李之總尺寸(長+闊+高)超過158cm/62in而不超過203cm/80in,每件行李的收費為150 USD/210 CAD/240 AUD。

過重行李之每公斤收費如下:

過重行李收費表(以機場值機櫃檯位置計算)
第一、二及三區內 及 第一、二及三區往返西南太平洋
出發地
目的地
第一區 第二區 第三區 西南太平洋
香港 13 USD/19 CAD/21 AUD 15 USD/21 CAD/24 AUD 18 USD/26 CAD/29 AUD 45 USD/63 CAD/72 AUD
第一區 20 USD/28 CAD/32 AUD
第二區
第三區
西南太平洋 45 USD/63 CAD/72 AUD
第一、二及三區往返北馬里亞納群島
不論目的地,每件收費均為150 USD/210 CAD/240 AUD。

如為過大及過重行李,則按照過大收費以及過重收費之總和。

超件行李收費如下:

超件行李收費表(以機場值機櫃檯位置計算)
第一、二及三區內 及 第一、二及三區往返西南太平洋
出發地
目的地
第一區 第二區 第三區 西南太平洋
香港 30 USD/42 CAD/48 AUD 60 USD/84 CAD/96 AUD
第一區
第二區
第三區
西南太平洋 60 USD/84 CAD/96 AUD
第一、二及三區往返北馬里亞納群島
不論目的地,每件收費均為200 USD/280 CAD/320 AUD。
各航點所屬區域
  • 第一區:包含內地(海南省)、台灣、越南、老撾
  • 第二區:包含內地(成都、重慶、杭州、南京、上海)、日本(沖繩)
  • 第三區:包含內地(北京、敦煌、西寧)、印尼、韓國、日本(除沖繩以外的其他縣份)、馬爾代夫、泰國、帕勞
  • 西南太平洋:包含黃金海岸
  • 北美洲:包含溫哥華、西雅圖、洛杉磯
超額行李備註
  • 超額行李按照單一航段及航班收費。
  • 超額行李價格以美元(USD)爲標準,實際收費將按每月之外幣匯率換算為其他貨幣。
  • 款項可通過信用卡和現金繳付。如使用現金支付,適用貨幣為港幣、人民幣、美金和該航線之當地貨幣(印尼盾,菲律賓披索和越南盾除外)。
  • 每件寄艙行李重量不可超過32kg(70lbs),總尺寸(長+闊+高)不可超過203cm(80in)。乘客如有任何超出上限的行李,須即時重整以符合規定,否則行李將不會被接受。
  • 託運超過尺寸限制或超重的行李,需視乎該航班在當日是否有剩餘空位。
  • 行動輔助裝置如乘客使用之輪椅可免費托運,且不計算在免費托運行李限額內。
  • 如寄艙行李超出免費行李限額,乘客須在機場辦理登機手續時繳付超額行李費。
  • 此政策只適用於香港航空營運之航線(與韓亞航空海南航空大新華航空代碼共享的航線除外)。
  • 超額行李重量和收費可能會因辦理方式不同而有所區別。
  • 有關其他詳情,請參閱官方網站「經濟艙票價選擇」頁面
禁止物品

旅客不得將任何對航空安全構成危險的物品(如電槍、爆炸品及易燃物品、有害物質等)經寄艙或手提行李攜帶上航機,並必須遵守其他行李安全規例。

超過100毫升的液體及利器必須寄艙,電腦、手機及鋰電池必須放置於手提行李內。

有關行李安全規例,可參閲官方網站「對危險品的意識」頁面。

樂器

乘客可攜帶樂器登機,有關詳情可參閲「行李須知-樂器」頁面。

其他

有關其他行李須知,可參閲香港航空網站「寄艙行李」頁面

香港快運航空的行李政策
寄艙行李

每位旅客於初次預訂、管理我的訂位及網上預辦登機期間最多可購買不超於兩件寄艙行李,每件行李最大尺寸為158cm/62in,每件限重20/32kg(視乎已購買之行李限額而定)。如需加購寄艙行李,需直接到機場櫃檯辦理並支付其額外費用。寄艙行李費用如下(所有航班適用):

每件行李收費
行李種類(每件) 初次預訂 管理訂位
(初次預訂後)
網上預辦登機 客戶聯繫團隊 機場櫃台
20kg 310 HKD
6000 JPY
2500 PHP
380 HKD
7300 JPY
3000 PHP
460 HKD
8900 JPY
3700 PHP
490 HKD
9400 JPY
37900 PHP
600 HKD
11600 JPY
4800 PHP
32kg 430 HKD
8300 JPY
3400 PHP
510 HKD
9800 JPY
4100 PHP
600 HKD
11600 JPY
4800 PHP
670 HKD
12900 JPY
5300 PHP
740 HKD
14300 JPY
5900 PHP
HKD:港元;JPY:日圓;PHP:菲律賓披索

超出重量限制的行李將被收取每公斤120港元的費用,單一行李重量不能超過32公斤。超出尺寸的行李需以特殊行李寄艙,並同時需符合特殊行李尺寸及重量限制,並需要繳付相關費用。

超過大小所限的物品必須分拆重整,否則將根據特殊行李收費計算;乘客的若行李過大及 /或過重,需預訂特殊行李(行動輔助裝置、醫療器材及輪椅除外)。

特殊行李或運動器材費用如下:

特殊行李或運動器材收費
行李重量 初次預訂 管理訂位
(初次預訂後)
網上預辦登機 客戶聯繫團隊 機場櫃台
每件最多20kg 320 HKD
6200 JPY
2600 PHP
460 HKD
8900 JPY
3700 PHP
460 HKD
8900 JPY
3700 PHP
490 HKD
9400 JPY
37900 PHP
680 HKD
13100 JPY
5400 PHP
備註:
  1. HKD:港元;JPY:日圓;PHP:菲律賓披索
  2. 特殊行李 /運動器材限額不適用於尺寸總和(長+寬+高)低於158厘米/62吋的普通寄艙行李。如需要普通寄艙行李限額,請另行購買並將被收取寄艙行李費用。
  3. 所有尺寸總和(長+寬+高)超過158厘米/62吋但不超過277厘米/109吋的寄艙行李將被歸類為特殊行李/運動器材,並將收取特殊行李費。超出20公斤重量限制的特殊行李/運動器材將被收取每公斤120港元的費用,單一行李重量不能超過32公斤。如需加購更多特殊行李/運動器材寄艙額,請直接到機場櫃檯辦理並支付其額外費用。

經「全球分銷系統(Global Distribution System)」的預訂已包括20kg寄艙行李額,旅客可在網上為其預訂添加1件的寄艙行李額。收費如下:

「全球分銷系統」預訂寄艙行李收費
額外寄艙行李種類 網上預辦登機 客戶聯繫團隊 機場櫃台
每件20kg 460 HKD
8900 JPY
3700 PHP
490 HKD
9400 JPY
37900 PHP
600 HKD
11600 JPY
4800 PHP
每件32kg 600 HKD
11600 JPY
4800 PHP
670 HKD
12900 JPY
5300 PHP
740 HKD
14300 JPY
5900 PHP
備註:
  1. HKD:港元;JPY:日圓;PHP:菲律賓披索
  2. 如需加購更多寄艙行李,請直接到機場櫃檯辦理,並支付額外費用。
  3. 客戶聯繫團隊於航班出發前3小時起不接受行李限額預訂。

超額行李費用只能在機場支付,費用如下:

超額行李收費
重量 收費
港元(HKD) 日圓(JPY) 新台幣(TWD) 人民幣(CNY) 泰銖(THB) 美元(USD) 韓圓(KRW) 菲律賓披索(PHP)
每公斤 120 2300 600 110 700 15 23000 1000
備註:
  1. 單一行李重量不能超過32公斤。
  2. 上表只適用於已購買寄艙行李額的乘客。如乘客已到達機場,並有寄艙行李額的需要,請到機場櫃台購買。
手提行李

手提行李限額因票價種類而異,某些票價種類並不包括登機行李,詳情可參閲下表:

每位乘客手提行李限制
票價種類 物品數目 尺寸限制
(長 x 寬 x 高)
備註
輕便飛、隨心飛 隨身物品一件[註 1] 40 x 25 x 20 cm
15.7 x 10 x 8 in
須放入前方坐位下方
經濟飛、無憂飛[註 2] 登機行李一件 56 x 46 x 23 cm
22 x 14 x 9 in
須能放入座位上共用置物櫃
隨身物品一件[註 1] 40 x 25 x 20 cm
15.7 x 10 x 8 in
須放入前方坐位下方
備註:機場禁區內購買的商品亦會計算在手提行李內,超出限制的手提行李及隨身物品將改以閘口行李收費(收費及詳情請看下表)。
閘口行李

旅客可選擇於登機閘口將其手提行李以閘口行李寄艙,而超出尺寸/數量/重量限制手提行李亦視為閘口行李需要寄艙。閘口行李費用如下:

閘口行李收費
件數 收費
港元(HKD) 日圓(JPY) 新台幣(TWD) 人民幣(CNY) 泰銖(THB) 美元(USD) 韓圓(KRW) 菲律賓披索(PHP)
每件 800 15400 3500 770 4100 102 151000 6400
備註:
  1. 所有閘口行李必須符合寄艙行李尺寸及其重量不能超過32公斤。剩餘的寄艙行李額不能用於減免行李費用,地勤職員亦不會於登機閘口安排提取已寄艙行李的服務。
  2. 由於座位上方置物櫃空間有限,乘客亦有可能被要求在登機閘口把合乎限制的手提行李交付寄艙而無須支付任何費用。置物櫃空間將按先到先得安排,請儘早到登機閘口排隊登機。
液體、凝膠和噴霧劑相關限制

手提行李而言,按照國家或地區限制:

  • 液體、凝膠和噴霧劑必須儲藏在容積不超過100ml的容器內。
  • 有關容器必須放在一個可以再次密封的透明膠袋裡,膠袋容積不得超過1公升,並且在保安檢查時主動出示。
  • 進行保安檢查時,必須把該密封透明這個膠袋和其他行李分開,供保安人員另行檢查。

所有漂白劑,包括已稀釋之家用漂白劑屬危險物品,均不能進入機艙。

攜帶鋰電池限制

為確保航空安全及防止火災危險,乘客必須遵守攜帶鋰電池的限制,詳情可參閲官方網站「攜帶鋰電池」頁面

流動充電裝置須知

根據香港民航處規定,乘客必須將外置充電器置於手提行李內,並不得在航班上使用外置充電器為其他便攜式電子裝置充電,和/或為外置充電器充電,以及不得把外置充電器放置於行李架上。[1]

危險品

乘客不得將危害航空安全、乘客安全及其他可能引發火災、爆炸的物品,或武器、利器帶入機艙,並需遵守有關受管制及禁止物品限制。

超過100毫升的液體及利器必須寄艙,電腦、手機及鋰電池必須放置於手提行李內。

詳情可參閲官方網站「受管制及禁止物品」頁面(英文)

寵物

除輔助犬以外,其餘寵物均不得帶上機艙。

行動輔助工具、殘障或行動不便的乘客

輪椅和助步車等行動輔助工具可帶上機;除基於安全理由,旅客不會因殘障或行動不便為由而被拒絕承運,詳情可參閲官方網站「特別協助」頁面

樂器

帶上機的樂器的尺寸限制為22 x 14 x 9 in,並會被計入登機行李限額內。所有樂器必須存放在硬面圓邊、堅固、有保護作用的硬樂器箱內,軟身樂器箱將不被接受

智能行李

自2018年1月1日起,不能拆除電池的裝有鋰離子電池的智能行李不得以寄艙行李或手提行李攜帶上航班。如欲攜帶智能行李登機,該行李之電池必須可拆除,並符合現行攜帶備用鋰離子電池之相關規定。

其他

有關更多行李限制的詳情,可參閲 官方網站「行李」頁面

簽證要求[]

往日本[]

香港居民憑有效特區護照可免簽證進入日本,最長逗留90日。免簽證旅客於過境,無需持有有效日本簽證;而需要簽證旅客如於日本過境並持有3日內出發往第三國機票,可以向日本當局申請Shore Pass或Transit Pass,但不一定發證。

有關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公民/居民入境日本的簽證要求,請查看日本外務省網站的簽證資料頁面免簽證國家/地區列表)。

往香港[]

中國內地當局已實施臨時簽證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為止。
中國當局正對指定54個國家的公民實施臨時72/144小時過境免簽證政策,直至2025年12月31日。[2]
臨時簽證政策安排或會按實際情況而有所變更;當臨時簽證政策安排正式取消或永久化後,請除去此模板。

日本公民憑有效護照可以免簽證進入香港,最長逗留90日。中途過境者亦無需持有有效香港特區簽證。

有關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公民/居民入境香港的簽證要求,請查看入境事務處網站「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旅遊簽證和進入許可規例」頁面。有關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公民/居民入境中國內地的簽證要求,請查看中國領事服務網

航線[]

香港-那霸航線
香港國際機場
一號客運大樓
那霸機場
國際線客運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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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

註釋[]

  1. 1.0 1.1 例如小型手袋、手提電腦包、小型背包及相機袋
  2. 登機行李及隨身物品總重量上限為7公斤

相關條目[]

註釋、參考資料[]

  1. 民航處更新乘客攜帶鋰電池外置充電器上機規定 進一步提升航空安全〉,香港特別行政區新聞公報,2025年3月24日。
  2. 中國國家移民局,中国72/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适用国家扩展至54国,2023年11月17日。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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