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航空交通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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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赫爾辛基航線,乃一條國際客運直航航線,往返香港國際機場及芬蘭赫爾辛基-萬塔機場(Helsinki-Vantaa Airport),目前由芬蘭航空營運,乃現時唯一往返香港及北歐的直航航線。

歷史[]

  • 2000年代初(約2003年):芬蘭航空開辦香港航線,當時中停曼谷廊曼機場。
  • 2006年5月16日:改為直航服務,不再中停曼谷。安排原定實施至同年10月28日,其後改為永久實施。[1]
  • 2022年2月24日4月13日:由於俄羅斯入侵烏克蘭導致的國際制裁,歐盟客機無法飛入俄羅斯領空,此航線暫停服務。恢復服務後只保留一班機,並改繞為繞飛中國內地青海、新疆、哈薩克斯坦、高加索、土耳其、羅馬尼亞與波蘭,航程大幅延長至12小時(往香港)及14小時(往赫爾辛基)。
  • 2022年4月27日:取消AY101/102航班服務。
  • 2022年9月11日:恢復每周兩班服務。[2]
  • 2023年4月1日:恢復每日一班服務。

過往航線資料[]

此航線之歷季服務時間表,詳列於本條目之「過往航線資料」子頁面。

用機[]

此航線使用空中巴士A350-900(359/A359)寬體客機運作。

用機演變史[]

香港-赫爾辛基航線的用機演變史

此航線投入服務之初,使用麥道MD11三引擎客機運作。

隨著麥道MD11型客機退出客運行列,芬蘭航空於2008年3月改派於2005年6月自維珍大西洋航空轉售的空中巴士A340-300四引擎客機至此航線,2016年2月亦曾短暫派出空中巴士A330-200雙引擎客機運作。

2015年12月,芬蘭航空引入空中巴士A350-900型寬體長程客機,並於翌年3月17日首航此航線,完全取代舊款空中巴士A340客機,自此成為此航線唯一的機種。

運作航班[]

此節最後於2025年1月更新

香港出發
航班編號
(IATA/ICAO)
機種(IATA/ICAO) 運行日子 香港起飛 赫爾辛基抵達
AY100
FIN100
359
A359
每日 21:50(HKT 05:45(EET
由赫爾辛基出發
航班編號
(IATA/ICAO)
機種(IATA/ICAO) 運行日子 赫爾辛基起飛 香港抵達
AY99
FIN99
359
A359
每日 00:50(EET 19:10(HKT
時間備註
  • 上述航班的出發及抵達時間只為表定,實際起飛、降落及飛行時間可因應地面作業、航空交通管制、天氣情況、人手等可變情況作變動。
  • 香港出發的乘客應在起飛前至少2小時抵達機場辦理登機手續。登記櫃位會在預定起飛時間前120分鐘或之前開啟,並於起飛時間前60分鐘關閉。登機閘口於起飛時間前15分鐘關閉。
  • 赫爾辛基出發的乘客應在起飛前至少2小時抵達機場辦理登機手續。登記櫃位會在當日首班芬蘭航空航班的預定起飛時間前2小時30分鐘(150分鐘)開啟,並於起飛時間前45分鐘關閉,而乘客亦可在航班起飛前一晚的晚上6時至9時30分辦理登機手續(12月24日關閉)。登機閘口於起飛時間前15分鐘關閉。
  • 旅客可以在航班預定出發時間發前36小時至起飛前90分鐘於芬蘭航空網站或手機應用程式進行網上預辦登機手續。如有接續航班,則需待接續航班預定出發時間前36小時(如最終目的地為美國則為24小時)開始方可於網上預辦登機手續。
  • 關於辦理登機及出發時間的更多資訊,請參閲芬蘭航空網站「航班登機手續辦理」頁面
時間備註
  • 香港時間(HKT)屬GMT+8時區,而赫爾辛基的標準時間使用歐洲東部時間(EET),屬GMT+2時區,夏天則使用歐洲東部夏令時間(EEST),屬GMT+3時區,分別比香港晚6/5小時。
  • 現時赫爾辛基於三月最後一個星期日凌晨2時至十月最後一個星期日凌晨2時實施夏令時間。
  • 由於時差大,旅客在下機之後如出現身體不適(如睡眠障礙、警覺下降和生活節奏失調),乃正常現象。

旅客搭乘要求[]

行李限制[]

簽證要求[]

往神根區[]

芬蘭乃神根區國家之一。香港居民可憑有效特區護照免簽證入境神根區,最多逗留180日(6個月),逗留超過6個月者必須申請簽證;過境人士無需申請神根區簽證。在任何情況下,護照的有效期必須不得少於6個月。

2025年第二季開始,所有入境神根區國家的旅客必須申請歐洲旅行信息和授權系統(European Travel Information and Authorization System,ETIAS),每次申請費7歐元(約58港元)。有關詳情可瀏覽歐盟ETIAS網站

有關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公民/居民入境神根區的簽證要求,請查看下列網站:

往香港[]

中國內地當局已實施臨時簽證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為止。
中國當局正對指定54個國家的公民實施臨時72/144小時過境免簽證政策,直至2025年12月31日。[3]
臨時簽證政策安排或會按實際情況而有所變更;當臨時簽證政策安排正式取消或永久化後,請除去此模板。

芬蘭公民可憑有效護照簽證入境香港,最多逗留3個月(即90日),過境者無需持有有效香港特區簽證,護照的有效期不得少於6個月。轉接至澳門者無需持有效澳門特區簽證最多逗留30日,而轉接至中國內地者則需要持有有效簽證。轉接至澳門者無需持有效澳門特區簽證最多逗留30日,而轉接至中國內地者則需要持有有效簽證。

有關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公民/居民入境香港的簽證要求,請查看入境事務處網站「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旅遊簽證和進入許可規例」頁面。有關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公民/居民入境中國內地的簽證要求,請查看中國領事服務網

航線[]

香港-赫爾辛基航線
香港國際機場
一號客運大樓
赫爾辛基-萬塔機場
二號客運大樓

圖片[]

更多與此條目有關之圖片照片有關資料載於下列圖庫頁


註釋[]

相關條目[]

  • 香港-斯德哥爾摩航線(已取消)
  • 台北-香港-斯德哥爾摩航線(已取消)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